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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AT365英国官网网站科研学术成果计分细则

发布时间:2010-07-09   浏览次数:次   作者:丁智学   复审:   终审:   来源:科研处

(2010年5月13日升科字4815号)

一、为科学合理地评价广大教师科研学术工作的业绩,充分调动其从事科研学术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院科学研究和学术研究水平的不断提升,特制订本办法。

二、科研学术成果计分的范围,主要包括:科研项目获奖、科研课题、著作、教材、论文、专利、艺术获奖、艺术作品、组织竞赛、精品课程。

三、科研学术成果分类计分标准

(一) 科研项目获奖类

单位:分

项目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00

1200

800

省(部)级

400

300

200

厅(局)级

50

40

30

院级

15

10

6

注:(1)凡我院为第二、第三完成单位,则按相应标准的50%、

30%分配科研分值。

(2)同一成果的课题组成员,按成果分配系数分割计分。

(3)院级奖是指经院学术委员会审定的院级科研成果奖。

(4)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最高奖励记分,不予重复记分。

(二) 科研课题类

单位:分

项目来源

独立完成

立项

结项

国家级

重点或有拨付经费

800

1200

一般

400

800

省(部)级

重点或有拨付经费

200

400

一般

150

250

厅(局)级

重点或有拨付经费

100

200

一般

20

30

学术团体

全国或有拨付经费

100

200

省

20

30

院级

重点

10

10

一般

5

5

注:

1)所有项目须经科研处备案后方可记分。

2)凡我院人员获准立项的各级课题,一律以立项书为准;结项课题以结项证书为准。

3)国家级课题、国际合作项目计前八名,省(部)级课题计前五名,其它课题计前三名。

(三) 著作类

单位:分

项目

国家级出版社

省级出版社(含大学出版社)

专著

译著

编著

专著

译著

编著

独立完成

200

120

80

100

60

40

(四) 教材类

单位:分

项目

独立完成

教育部《面向二十一世纪课程教材》、规划教材、重点教材、推荐教材

100

省教育厅规划或统编教材或国家级出版社规划教材

40

省级出版社(含大学出版社)规划教材

20

公开出版的其它教材

10

(五) 论文类

单位:分

刊物分类与级别

独立完成

自然科学类

《中国科学》发表或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300

EI(工程索引)收录

200

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收录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

60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20

全国CN期刊

5

社会科学类

《中国社会科学》发表或SSCI(社会科学索引)收录

300

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重要学术期刊发表

60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人大复印资料》、国家级报纸理论版

30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20

全国CN期刊

5

注:

1)发表在公开出版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中的学术论文,视为核心刊物论文;发表在公开出版的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中的学术论文,视为一般刊物论文;

2)在以书籍形式出版的论文集、省级以上(含省级)新闻出版局批准出版的内部刊物,以及学术刊物增刊、专刊(专辑)、特刊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每篇计0.5分。

3))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译文,每篇按刊物级别的80%计分。

4)凡在学术刊物(含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的字数为:3000字(或2000单词)以下或在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的字数为1500字(或1000单词)以下的学术论文,则按低一级别的成果予以认定和计分,但原为一般论文的,仍视为一般论文计分。

5)凡以BEAT365英国官网网站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按相应标准的50%计分;未以BEAT365英国官网网站署名而以外单位署名发表的论文,则不予计分。其它类型成果比照该规定计分。

(六) 专利类

单位:分

项目

独立完成

发明专利

2000

实用新型专利

500

外观设计专利

100

软件著作权登记

200

注:

1)专利是指职务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本院。

2)软件著作权是指在国家版权局登记的,产权为本院。

(七) 艺术获奖类

单位:分

组织评奖单位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入选

文化部、中国美协届展;文化部、中国音协“金钟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

2000

1500

1000

500

中国美协、文化部、中宣部全国单项展及大型活动展;央视电视大奖赛;中国音协、文化部、中国文联、央视组织的各种声乐杯;国家部委、全国性设计协会组织的各类艺术设计届展

1000

800

600

300

省文化厅、省美协届展;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省音协组织的全省届展;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设计协会组织的工业设计届展

60

40

20

10

注:组织评奖单位不在本列表的奖励不计分,特殊情况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八) 艺术作品类

单位:分

作品分类及级别

独立完成

省级以上刊物出版的小说

长篇小说

400

中篇小说

200

短篇小说

50

微型小说

10

国家级刊物发表的诗歌、散文

50

音乐、美术作品

国家级专业刊物

500

国家级非专业刊物

300

省级专业刊物

200

省级非专业刊物

100

个人创作作品集

国家级出版社

300

省级(含大学)出版社

200

(九) 组织竞赛获奖类

单位:分

组织竞赛单位

一等奖

或1-2名

二等奖

或3-5名

三等奖

或6-8名

教练员

裁判员

教育部、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等

500

400

300

400

300

省教育厅、文化厅、省体育局等

50

40

30

40

30

(十) 精品课程

精品课程的申报和完成是一种科研活动,具体成果计分如下:

单位:分

四、成果分值分配系数表

课程级别

独立完成

国家级精品课程

600

省级精品课程

100

院级精品课程

20

1

2

3

4

5

6

1

1

2

0.6

0.4

3

0.5

0.3

0.2

4

0.5

0.2

0.2

0.1

5

0.5

0.2

0.1

0.1

6

0.5

0.1

0.1

0.1

0.1

0.1

五、科研学术成果计分程序:

1)科研学术成果计分每半年进行一次。每年1月5日、7月5日前,根据《科研成果登记办法》有关要求,教师到所在单位分别登记上年度7月1日至12月31日和本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立项结题的项目、获奖的科研成果,填写《教师科研成果计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因成果收到时间滞后未能登记的,可顺延半年。

2)教师所在单位依据本办法,对教师提出的《教师科研成果计分申请表》进行认真审核,填报《单位科研成果计分汇总表》。

3)1月10日、7月10日前,单位将汇总表及其成果登记材料报科研处核准确认。

六、科研学术成果计分的使用

1) 科研学术成果计分作为评选科研工作先进单位、先进科研工作者的基本依据。

2) 科研学术成果计分作为对教师科研学术工作业绩评定以及制定教师科研学术工作基本要求的基本依据。

3) 科研学术成果计分纳入教师学期工作业绩考核。每学期期末,科研处将对全院科研学术成果进行统计,并按一定规则确定基本科研工作量。凡是教师个人科研工作量超过基本科研工作量部分,将给予奖励;未达到基本科研工作量的,考虑到我院教学任务繁重的特点,暂不规定处罚措施。

七、附则

1) 本计分细则主要适用于个人科研成果的计分统计。

2) 本计分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3) 本细则解释权归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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